浙江大學互聯網金融研究院(浙大AIF)副院長李有星教授所著的《數據資源權益保護法立法研究》一書于2019年5月由浙江大學出版社正式出版。
該書是貴陽大數據國家戰略重點實驗室浙江大學研究基地首個科研項目的結題成果之一。
2016年,時任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的陳剛同志帶領貴陽市領導和專家到訪浙江大學。貴州市政府與浙江大學共同成立了“貴陽大數據國家戰略重點實驗室浙江大學研究基地”。貴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連玉明教授與浙江大學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院長賁圣林教授設立了“數據資源權益保護法立法研究”課題,并由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李有星教授主持。該課題得到了貴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研究院的經費支持。
李有星教授帶領研究團隊探討數據資源權益保護法的立法邏輯,重點研究數據權的基本理念、該法的總則、數據權屬、數據主體權利、公共機構數據的處理、數據資源的交易、數據資源的監管和法律責任。研究團隊兼顧法學理論與實踐,對數據資源權益保護法的主要條款作出理論上的論證,并剖析在實踐中的可操作性。在此基礎上,該課題形成了適應全國首個國家級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的《貴陽市數據資源權益保護條例(草案)》及其立法說明。研究團隊于2018年為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訴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數據產品不正當競爭案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案確認了原告數據產品相關的民事權益,影響深遠。
《數據資源權益保護法立法研究》
簡要目錄
第一章 數據權的基本理論
第二章 數據資源權益保護法總則
第三章 數據權利的歸屬
第四章 數據主體權利
第五章 公共機構數據的收集、處理及使用
第六章 數據資源的交易
第七章 數據資源監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責任
附件一 《貴陽市數據資源權益保護條例》(草案)
附件二 《貴陽市數據資源權益保護條例》立法說明
附件三 數據資源權益保護法立法探討
附件四 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訴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法律意見書
《數據資源權益保護法立法研究》課題組
課題組組長:
李有星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浙江大學互聯網金融研究院副院長
課題組成員(不分先后):
朱 悅、金幼芳、侯訥敏、 周文輝、鄭瑩潔、盧 意、游 通、周 瑞、梁 偲、李杭敏、詹 剛 、陳 飛、馬 明、呂秋逸、王 琳、應夢琦、柯 達、張偉恒、侯凌霄、胡曉治、祁琦琦、要瑞琪